作為傳媒也好,專貴的識員們也好,監察政府、指出政府任何不足之處,可以說是他們的權利和責任,因為某情度上他們是負擔起代表小市民與政府之間溝通的橋樑。可惜自香港回歸後,漸漸感覺到這群監察者的言論越來越嘩眾取寵、越來越無的放矢。
今日一單小報導,關於市民在瑜伽中心懷疑被騙的新聞之中,負責為這群苦主追討賠償的專貴議員劉江華先生批評政府對高溫瑜伽中心監管不足,令市民蒙受損失。眾所周知,香港本身一向都是奉行自由市場經濟,對於日常的商業活動都採取放任的態度,直至出現大問題才會出手干預,這措施一直都受到廣泛的香港市民支持和接納。問題就在:沒有發生今次事件之前,在自由經濟體系底下,政府是否須任何事都須要立即要求監管呢?還是只不過有人投其所好,為了討好這群苦主而作出這類言論?這只是個別事件,況且消費者委員會已經有足夠的權力去維持社會的秩序,何須事事都推到政府的頭上呢?小弟認為,凡事都要監管的話,問題就倒會變得越來越多,最終只會令到所有雞毛蒜皮的事也須要政府出手監管。相信很多香港人和我一樣都對類似新加玻家長式統治的成效感到質疑,那我們應否進一步跟隨他們的後塵呢?那些尊貴的議員真是要用你們的腦袋細心去想一想!
當然,這類說話在過往的社會上都不知出現過多少千萬次,亦不是民建聯獨有,但每次看見此類言論,小弟無不搖頭嘆息。其實作為我等升斗小市民,只求社會安定繁榮,三餐溫飽,實不願見到此等不設實際的言論繼續污染市民的思想!還請你們放大家一條生路吧!
引用自: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0813&sec_id=4104&subsec_id=12731&art_id=10017792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